13.加大質量安全監管。有序推進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公示試點和建筑工程質量評價試點。發布實施《寧夏住宅工程滲漏、裂縫常見問題防治技術標準》,消除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以危大工程、起重機械、高處墜落和有限空間作業為重點,繼續開展全區建筑施工預防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行動,有效防范和遏制高處墜落事故發生。組織開展全區檢測機構和預拌混凝土企業試驗員能力驗證活動,提升從業人員和檢測行業質量水平。完善工程質量評價制度,強化市場與現場監管聯動,實行發生質量安全事故企業在資質管理中“一票否決”制。持續開展城市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加強建筑從業隊伍人才培養,提升執業人員和崗位人員培訓考核質量,推行“互聯網+培訓”模式,試點推進建筑工人技能等級評價。
14.提升標準和勘察設計水平。完成《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標準圖集》《裝配式鋼結構工程施工工藝標準》《裝配式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技術規程》《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住宅工程滲漏和裂縫質量常風問題防控技術規程》等地方標準編制和制定,開展《寧夏回族自治區裝配式鋼結構建筑工程計價定額》編制。修訂《寧夏工程勘察設計企業和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調整勘察設計企業及注冊執業人員良好行為、不良行為認定標準。加強建設工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勘察設計企業市場行為和質量監管。推進“自治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信息平臺”建設。進一步放寬施工圖免審范圍,有序開展乙級以上勘察設計企業施工圖設計文件免審試點工作。有序放寬免審項目,將風景園林、建筑智能化系統專項工程全部免審,對單體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單跨<10米且建筑層數不超過三層等低風險項目一律納入免審清單。
六、加強行政能力建設
15.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持續推進住建領域法治政府建設,組織實施“八五”普法,進一步完善行業地方性法規規章,強化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備案、清理工作。依法規范行政決策程序,推動公布本部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建立健全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重大行政決策中的作用。完善住建領域依法治理制度體系,加強執法監督,依法實施監管,全面提升行業依法行政水平。深入開展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平安建設,依法推進國家安全、政務公開、保密和宣傳等工作。
16.全面深化改革創新。全面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優化區域評估、聯合測繪、多圖聯審、聯合驗收、中介服務、市政報裝等模塊功能,推行“分類定制審批”和極簡審批模式,提升全流程在線辦理水平,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再提速20%左右。積極推進“審管一體化”,強化“互聯網+監管”、誠信管理等運用。全面推進“證照分離”試點,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建筑業資質改革配套措施制定,助力更多有實力的企業資質升級。推進工程造價市場化改革,改進工程計量和計價規則。
17.強化信息化支撐作用。統籌住建行業各業務領域信息化建設,加快全區住房城鄉建設領域信息數據整合,制定“住建數字化提升三年行動”方案并啟動實施,推動住建系統數據中心建設,做好“智慧住建”項目立項工作。落實政務數據共享要求,深化數據資源應用。開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全區建筑市場監管服務平臺、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智慧物業服務平臺建設,推廣BIM技術在建設工程項目中運用,加快城鄉建設數字化轉型。進一步完善信息化工作制度,統籌信息系統建設和維護,強化信息化人才培養,規范門戶網站、公眾號等資源管理,維護網絡信息安全。
18.加大干部隊伍建設。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進一步完善廳黨組、廳務會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提升科學民主決策能力。貫徹干部人事各項法律法規,結合住建領域實際修訂完善并執行落實相關制度,讓干部職工充分享受政策紅利。健全完善干部選拔任用、人才引進培養、教育培訓等工作機制,完善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機制。進一步改進服務方式,豐富老干部政治生活和文體活動,組織和支持老干部發揮余熱。凝聚各方力量,扎實做好重點村(社區)幫扶工作。全面加強干部人事工作隊伍建設,規范干部人事檔案管理,提高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科學化水平。